为促进青年人才成长,充分发挥优秀青年学者思维创新、科研活跃的优势,为期刊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,成为编委会的有效补充和后备力量,不断提升《应用气象学报》的办刊质量、扩大期刊学术影响力,促进期刊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,根据国务院《出版管理条例》和出版主管部门《期刊出版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,结合本刊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章 总 则
《应用气象学报》主管单位为中国气象局,主办单位为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、国家气象中心、国家卫星气象中心、国家气候中心、国家气象信息中心、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,编辑出版单位为《应用气象学报》编辑部,设在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处。
第二章 组织原则
第一条 青年编委实行聘任制,年龄不超过40岁,人数不超过30名,包括青年编委秘书1名。
第二条 青年编委由编委、编辑部或主办单位推荐,经编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,由编辑部聘任,颁发聘书。
第三条 青年编委每届任期为3年,可连聘连任。
第四条 每届青年编委任期期满后,应适当调整。调整原则:
1. 每届新换青年编委应占青年编委总数的1/4以上。
2. 优先保留能认真履行职责、热心期刊工作的青年学者。
第五条 编委会每年评选若干名“优秀青年编委”,予以表彰奖励。
第三章 职 责
第六条 青年编委是期刊编委会的有效补充和后备力量,接受编委会的指导,主要职责包括:
1.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
2. 按时高质量完成审稿工作,协助对期刊学术质量进行把关。
3. 积极约稿、组稿、投稿,壮大优秀作者队伍,充实编审力量。
4. 在学术交流活动中,积极宣传和推广《应用气象学报》,扩大本刊影响力。
5. 策划组织报道专题及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,对期刊出版工作提出改进建议。
6. 参加本刊的青年编委会议。
第四章 任职条件
第七条 青年编委条件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;遵纪守法,学风优良,公正公平,学术态度严谨,无学术不端行为。
2.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。
3.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4. 热心科技期刊出版工作,能认真承担审稿工作任务。
5. 具有组织号召能力,能参加期刊出版相关活动。
第五章 工作方式
第八条 青年编委的工作方式主要采取线上和线下会议形式。
第九条 青年编委全体会议每年举行1次,由编委会主编(或副主编)主持,主要任务包括:
1. 了解编辑部相关工作。
2. 期刊发展研讨,提出建议。
3. 反馈作者、读者的意见和建议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条 本章程由《应用气象学报》编辑部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